日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明确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各地各部门实行设立首席数据官制度,由本地区,本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首席数据官首席数据官协同管理本地区,本部门的数据和业务工作,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建立与数字经济相关企业的联系机制,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规定》还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由企业相关负责人担任首席数据官,构建数据驱动的生产经营模式。
此前,江苏省政府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重要比重力争达到13.5%,到2035年,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要努力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动,保障数据安全,建设数字经济强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该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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