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扎扎实实稳定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加大力度帮助企业稳定就业的政策,包括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提高失业保险返岗比例,发放一次性岗位拓展补贴等措施在昨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副局长郑巴银介绍了重点措施的相关情况
郑巴银介绍,在扩大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范围方面,我市扩大了企业缓缴范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对所有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和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分阶段缓缴单位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期执行至2022年底我市扩大了延期工业的范围目前,该政策涵盖了五个极端贫困行业,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和铁路运输等根据国家即将发布的特困行业名单,相关特困行业将纳入政策享受范围同时,养老保险缓缴期由3个月延长至2022年底,失业和工伤保险缓缴期不超过1年
在提高稳定失业保险返还比例方面,今年我市将继续实施稳定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对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国家控制的上年度失业率5.5%的参保企业,稳定返还失业保险金上周,我市已按30%返还比例向456家大型企业拨付1.2亿元下一步将按照20%的差额补发,其余大型企业和其他中小企业按照新的返还比例陆续审核发放
我市还为企业提供一次性扩岗补贴企业2022年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拓展补贴
我市还出台了一次性就业补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创业担保贷款等一系列帮助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疫情期间,我市各类中小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2年内离校的农民工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1—4月,共向企业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2864万元,涉及毕业生1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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