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202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将继续统筹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资金3.8亿元,支持桂林漓江流域景观,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 并通过区域内的流域奖补资金,继续为漓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自治区安排3000万元奖补资金。
2019年,广西建立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0年至2021年,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用于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支持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能力建设和生态环境修复自治区本级财政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和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结合年度考核结果,每年安排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奖励资金,对桂林市和漓江流域达标县给予财政奖励,桂林市及时将自治区奖励资金发放到漓江流域9个县,同时每年安排市级配套补偿资金300万元,作为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生态补偿启动资金,兴安,灵川县,叠彩区,秀峰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阳朔县,平乐县等9个县每年投入300万元,作为各区上下游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生态补偿启动资金
为进一步系统改善整个漓江流域和各要素的生态环境质量,广西还实施了桂林漓江流域景观,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围绕一干九枝两山多点的生态空间格局,漓江流域划分为3个区划,14个生态保护与修复单元,8大类83个子项目,总投资54.91亿元计划从现在起,用三年时间对受损,退化,退化的生态系统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目前,该项目涉及82个子项目和1个监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
保护漓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是沿江流域各县的共同责任,符合各县社会发展的共同利益最近几年来,桂林漓江流域9县在建立成本共担,利益共享,合作互补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合作交流,实施联防联控,流域共治,建立统一的决策协调,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和预警应急机制,共同维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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