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相关通知,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第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通知称,在全国统一贷款利率下限的基础上,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派出机构将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和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城市首套房和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政策调整后,按照4月20日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4.4%如果本市政策下限和银行具体执行利率与国家政策同步下调,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时,利息支出将有所减少按照贷款金额50万,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计算,如果利率下调20个基点,月供平均减少60元左右,未来30年利息支出减少2万元左右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