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行业的“去明星化”在2023年春天开始了。多位管理规模上百亿的明星基金经理或离任或卸任产品。虽然目前官宣离职的并不多,但随着一些离职传闻四起,市场议论纷纷。
这种沉重,既包括大规模基金带来的策略单一化,也包括基金契约、公司投研分工等系列约束,使他们面临着一个两难困境:如果硬抗下去,庞大体量的亏损何时才能回来?他们毕竟“生也有涯”,干等下去何时是头?但如果撂挑子一走了之,曾经倾注的心血和明星光环可能就此付诸东流。
良性健康发展的公募基金行业,不仅是大资管行业发展的风向标,也是上万亿民众理财资金保值增值的希望所在。反过来说,如果明星基金经理扎堆离职,基金公司规模下降管理费下滑自不必说,如果短期内出现大量赎回,带来的流动性压力还可能会传导至二级市场,对上市公司和基民,乃至整个市场预期都会造成压力。
正因此,有重要基金经理要离职的基金公司往往会提前多方运作,直到最后一刻才对外公布。基金公司第一时间所考虑的,应该是基民的知情权。从实质上讲,基金一旦增聘新基金经理就意味着旧基金经理开始撒手,从此时到发布离任公告的过程可长可短,有时会长达一年之久,基金持仓可能已全部换了一遍,以至于有基民吐槽自己买的是“盲盒基金”。
长期的信息不对称,还给基金业“委托代理”问题的解决带来双重阻碍:
二是掩盖在信息不对称下的内部运作,藏着个别公司隐蔽的公司治理和企业文化缺陷。有些明星基金经理离职,不排除是公司内部争斗的结果,甚至有些基金公司的明星基金经理离职从头到尾以随意的闹剧形式在网上呈现出来。从中暴露出来的公司治理混乱、内部矛盾重重,均受到市场诟病。
当然,无论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角度还是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角度,大家都不想看到这样的现象愈演愈烈。但沉疴非一日之弊,革新需要拿出真正的魄力,建立真正的利益共同体,这里有几个探讨方向:
一是收取管理费的经营模式有没有可能改变?既然基金投资有风险,承担风险就不应仅是基民,还应包括做投资决策者。虽然基金公司有自购,但这只是一种集体正确和自我标榜行为。自购是建立利益共同体的正确方向,但应加强信息披露。
二是规模冲动能否在制度上得以控制?如果一个基金经理在短短三五年内就从普通人到明星再到走下神坛,他的职业生涯曲线大概率会相当难看。人无再少年,基金公司这种用人模式,何尝不是“伤仲永”?
三是如何切实保护基民充分知情权?目前3000多位基金经理和7亿多基民之间相当程度上处于隔绝状态。个别基金经理沉默寡言,基金定期报告、直播、财富号、微博等公开渠道均不见身影,对长期亏损从不回应。信息披露有没有可能进一步规范,如季度报告里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部分,基金经理尽量减少正确的废话,尽可能以通俗语言回应基民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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